華為起訴美國政府的背后,是一套怎樣的“戰(zhàn)法”?
導語:這是一場實力懸殊的較量,過程注定漫長且勝率渺茫,但華為還是勇敢地拿起了法律武器來抗爭。
3月7日,在深圳總部舉行的記者會上,華為輪值董事長郭平對外宣布:華為已向美國聯(lián)邦法院提起訴訟,指控美國2019年國防授權法第889條款違反美國憲法。消息一出,震驚世界。
一家企業(yè)起訴外國政府本就少見,更何況是享譽全球的華為公司起訴全球霸主——美國。這是一場實力懸殊的較量,過程注定漫長且勝率渺茫,但華為還是勇敢地拿起了法律武器來抗爭。用華為輪值董事長郭平的話來說:“美國國會通過立法懲罰華為,且從未展示支持這些限制條款的證據(jù),因此,華為不得不決定通過法律行動予以回應?!?/p>
是的,采取法律維權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最后選擇。如果還有別的路可選,華為絕不會選擇和美國政府“對簿公堂”。那么,華為能打贏這場官司嗎?本期“中外管理觀察家”專訪了京衡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副主任、高級合伙人鄧學平律師,聽聽他是如何解讀“戰(zhàn)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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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維權才是成熟的表現(xiàn)
《中外管理》:您怎么看待華為起訴美國政府的事件?
鄧學平:華為主動發(fā)起訴訟肯定是一件好事。在法律規(guī)則范圍內去解決問題,不正是我們每個人想追求的嗎?華為作為一家國際性大企業(yè),就要懂得運用國際規(guī)則去維權。
華為此次起訴是針對美國國會通過的《國防授權法案》中的一個條款,即第889條款。華為認為此條款構成了“剝奪公權法案”的情形,且明顯是“未審先判”。致使華為權益受損,當然可以選擇走法律程序維權。如果只靠喊口號、靠輿論顯然不能把889條款廢除掉。所以,訴諸法律手段是一個企業(yè)成熟的表現(xiàn)。
也應該看到,華為對美國的國情還是相當了解的。因為美國法院有一個至高無上的權力叫“違憲審查權”。意思是,國會制定的法律、法令和各種法規(guī),如果法官認為違反了憲法,法院有否認或者撤消的權力。美國違憲審查權是司法制度上一個特殊的、很有美國特色的一個制度。當然不是任何一個法院都擁有這項權力,在聯(lián)邦法院以上、有一定條件的法院才可以執(zhí)行違憲審查權。
華為遇到了一系列問題有一定的國際政治因素,所以政府層面的交鋒很有必要,但現(xiàn)在通過企業(yè)自身來發(fā)起訴訟,也非常有必要。華為的這種維權行動,無疑也是向外界表達一種決心和自信。因為國際上有輿論認為華為背景不透明,那么華為則通過訴訟的方式來告訴外界:華為是一個決心透明化、對自己的清白很有信心的企業(yè),當然,這也是一個很好的公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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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zhàn)時狀態(tài)?華為選擇的是法律戰(zhàn)
《中外管理》:為爭奪全球科技競爭制高點和龐大的5G市場,在過去一段時間里,部分國家開始以各種手段排斥華為的設備和技術,華為很少高調“迎戰(zhàn)”。但是進入2019年,我們明顯看到華為的轉變。任正非剛明確表示,華為已進入戰(zhàn)時狀態(tài)。從之前的“忍讓”,到今天主動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利,如何看待華為的轉變?鄧學平:華為向來是用心經(jīng)營,低調行事,但這次卻高調宣布起訴美國政府,這是一種策略的改變,是一種非常成熟的表現(xiàn),從中可以看出,華為表現(xiàn)得更加明智、務實。
至于是不是處于戰(zhàn)時狀態(tài),這個看要怎么去理解。這個“戰(zhàn)”當然不是普通老百姓講的那種戰(zhàn)爭,它是一種法律戰(zhàn),因為美國政府的阻撓限制,華為要用法律手段進行攻防和維權。相對而言,法律維權更加積極主動,這點值得中國其他企業(yè)學習。
值得關注的是,全國“兩會”也提到:法治環(huán)境是最好的營商環(huán)境。怎么對待外國的在華企業(yè),也需要通過法治手段來營造一個良好的經(jīng)商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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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訴訟有利于消除外界對華為的“恐懼”
《中外管理》:華為并不是第一家起訴美國政府的外國企業(yè)。幾年前俄羅斯卡巴斯基軟件被美國政府禁用后也提出過類似訴訟,但最終輸?shù)袅斯偎竞秃罄m(xù)的上訴。您覺得華為贏的概率有多大?
鄧學平:華為起訴美國政府顯然不是一時興起的沖動行為,肯定有跟相關法律專家認真研討過。因為美國聯(lián)邦法院有違憲審查權,肯定會受理這個案子,但是,會不會勝訴,現(xiàn)在很難說。
在美國有一個慣例,叫外交行為和國防行為。外交行為屬于政治行為,它是不可訴的。意思就是說,如果這件事屬于政治權力,屬于行政權,司法權就不能干預行政權。
華為目前起訴的,并不是指責美國禁止美國政府機構使用華為的產(chǎn)品與服務,而是起訴這個法案的立法程序違法,這是從法律程序的角度出發(fā)的。就是說質疑的是美國政府的這種行為在法律程序上是否符合憲法確定的正當程序原則等。
進一步說,即使華為最后可以把這個法案推翻,但是美國政府如果使用新的理由指控華為妨礙國家安全,再出臺一個決定的話,那么這種行為,在司法上是不能進行實質性審理的。之前三一重工也和美國政府打過官司,最終勝訴,就是勝訴在法律程序上。美國憲法有正當程序原則,所以對程序正義非常重視。
《中外管理》:繼孟晚舟提起對加拿大政府的民事訴訟后,華為又決定起訴美國政府。無論是華為公司,或是孟晚舟個人,您覺得此舉戰(zhàn)略意義更大還是實際意義更大?輸贏對華為來說真的很重要嗎?
鄧學平:就起訴美國政府來看,這件事對華為來說,戰(zhàn)略意義和實際意義同樣重要。華為維權就是依法維權,現(xiàn)在起訴美國可能只是一個開始,如果這次順利的話,其他國家以后再有類似的行為,華為就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去解決。
在遭遇不公正對待的時候訴諸法律是一種巨大的進步與擔當。華為起訴美國政府不能理解為僅僅是一場公關秀,它如果打贏了,就有機會重返美國市場。不可否認,美國仍然是全球最大的電信市場之一。華為如果能重返美國市場,對它的全球化戰(zhàn)略意義不言而喻。當然,如果打輸了,最多還是維持目前這種狀態(tài),也沒有變得更糟。
《中外管理》:2018年發(fā)生的中興事件至今仍是國人抹不去的痛,您覺得華為跟中興相比,有哪些不同之處?
鄧學平:中興是因為美國認為它違反了對伊朗的一些制裁禁令,認為不合規(guī),所以要對中興進行行政處罰。最后中興妥協(xié)接受,美國政府向中興派駐合規(guī)監(jiān)督團隊,此事算就此結束。
華為是市場準入問題,與中興的性質完全不一樣。舉個簡單例子。比如,如果美國通用汽車在中國銷售汽車的某些行為違反了中國的相關規(guī)定,中國政府則可以對其進行行政處罰。而華為事件就相當于中國政府不允許美國的推特或者Facebook進入中國市場。一個是市場準入問題,一個是行政處罰問題。當然,中興沒有起訴,而華為則是主動對美國政府發(fā)起訴訟,兩件事不可簡單比較。當然,華為敢于起訴,和華為的技術儲備實力及華為在全球產(chǎn)業(yè)鏈中的地位密不可分。
華為采取符合國際社會主流價值觀的做法是非常值得贊賞的。無論官司輸贏,至少能把實際的情況公開向外界傳遞出去。即便華為最終輸?shù)袅斯偎?,至少可以向外界證明自己沒有做過任何違反美國法律的事,從而消除外界對華為的“恐懼”心理。輸贏雖然很重要,但決心更重要。
本文來自:中外管理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