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個月內,備受全球矚目的、高通與蘋果之間的全球區(qū)域性訟訴先后在中國和德國均有了裁定。
12月10日,中國福州中級人民法院授予了高通針對蘋果公司四家中國子公司提出的兩個訴中臨時禁令,要求他們立即停止針對高通兩項專利的、包括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產品的侵權行為。相關產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所涉的兩項專利之前已經在專利無效程序中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有效。
盡管針對中國福州人民法院的判決,蘋果回應媒體稱,當前銷售的iPhone手機都預裝iOS 12系統(tǒng),該版本系統(tǒng)并不侵犯本案所涉及的兩項專利技術,所謂禁售的iPhone仍可以在中國市場銷售。但是有業(yè)內法律人士指出,蘋果的該回應有誤導的嫌疑,因為福州中院的判決是“訴中禁令”,按照現行法規(guī),這種訴中禁令是送達之后必須立即執(zhí)行的,蘋果可以申請復議,但是復議不影響執(zhí)行。
蘋果在官方聲明中表示,中國消費者仍然可以在中國境內購買到所有型號的iPhone產品,并強調正在通過法律途徑尋求解決。但按照我國法律,“訴中禁令”一經作出立即生效,當事人如對裁定不服,可以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這意味著相關iPhone產品的禁令已經生效,在此期間蘋果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侵權產品都屬違法。
時隔蘋果在華禁售短短十日后,高通再次出擊,宣布于12月20日在德國獲得針對蘋果的永久禁令。慕尼黑地區(qū)法院認定蘋果侵犯高通與降低智能手機功耗有關的知識產權,并授予了高通所請求的永久禁令,要求蘋果公司停止在德國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銷售侵權的iPhone。該判決覆蓋iPhone所有具備侵權功能的型號,并適用于蘋果公司在歐盟的實體和美國蘋果公司。
當然,蘋果計劃對此判決提出上訴,但在整個上訴過程中,蘋果回應不會在德國的15家零售店中出售iPhone 7和iPhone 8。據悉,蘋果向法庭提出暫緩執(zhí)行禁令的請求已被否決。法庭還裁定蘋果需作出金錢賠償,具體金額則將在稍后確定。這項禁令將在高通交付所需保證金后立即生效。
高通執(zhí)行副總裁、總法律顧問唐·羅森博格表示:“僅在過去兩周內,兩個法域的兩家受尊敬的法院確認了高通專利的價值,并認定蘋果公司侵權,判決禁止iPhone在德國和中國這兩個重要的市場銷售?!?/p>
但業(yè)界也注意到,當高通與蘋果專利訴訟在兩個不同的國家和市場中限于膠著,終有判定之際,蘋果卻呈現出了截然不同的處理方式,對于德國禁令選擇立即執(zhí)行,而對于中國判例卻視若無睹。
經記者調查,蘋果一直未在中國下架被禁售的7款iPhone手機,截至發(fā)稿前,中國消費者仍可購買所有型號的iPhone產品。而蘋果為了解決合規(guī)性問題,于12月17日向用戶推送了iPhone軟件更新,該版本修復了eSIM和蜂窩網絡連接bug。但此舉動在高通方面看來,并不能規(guī)避禁令。
法律界人士也表示,禁令的適用范圍非常清楚,是針對七款型號的iPhone手機,不涉及到iOS操作系統(tǒng)的版本問題。蘋果繼續(xù)銷售禁令涉及7款手機產品是違背中國民事訴訟法以及刑法的行為,其通過系統(tǒng)升級來避免相關產品遭到禁售,實屬在中國法律邊界游走,規(guī)避了理應承擔的責任,無視中國法律的嚴肅性。
縱觀高通與蘋果專利戰(zhàn)前后,這場“大戰(zhàn)”或還將持續(xù),但從目前高通連勝兩局之勢可以預測,未來蘋果之路會布滿荊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