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被判賠1200萬是怎么回事?小米被判賠1200萬小米回應來了
最近,小米被判賠1200萬,到底是什么原因?小米是如何回應的?
12月30日消息,聯(lián)安公司起訴小米通訊公司等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進行宣判。杭州中院認定:小米通訊公司、小米科技公司構成侵權,判決小米通訊公司承擔1200萬元損害賠償責任,并承擔聯(lián)安公司維權合理開支103767元,兩項共計人民幣1210.3萬元;小米科技公司對小米通訊公司應對賠償金額中的680.3萬元承擔連帶責任。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的判決中,有一個細節(jié),杭州聯(lián)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注冊"米家"商標的時間是在2012年,而小米推出"米家"品牌的時間是2016年。聯(lián)安公司 2012 年在 “網(wǎng)絡通訊設備、攝像機、錄像機、揚聲器音箱、擴音器喇叭、電線、防盜報警器、報警器、聲音警報器” 等商品上注冊了第 10054096 號商標,注冊有效期限自 2012 年 12 月 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
這就尷尬了,如法院所判決的,米家商標已被注冊,小米還能繼續(xù)使用嗎?
畢竟,現(xiàn)在說到米家,絕大多數(shù)人會想到小米,這個品牌顯然已經(jīng)深入人心了。
針對小米擅用“米家”商標構成侵權、被判賠1200萬一事,小米公司也隨即給出了回應稱,小米“米家”商標所保證的絕大部分權益均與此訴訟無關,不影響小米對“米家”商標的使用,本次訴訟結果僅為一審判決,小米還將提起上訴,雙方的商標爭議仍有待解決。小米公司表示,杭州聯(lián)安所擁有商標是“MIKA米家”,我們所擁有使用的是“MIJIA”、“米家”及相關組合。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看了這個專利糾紛,還真不是簡單的侵權,你是不是支持小米上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