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S李信柱總監(jiān)向新力光源頒常務副總張立(右一)頒發(fā)國內首張SGS)
RoHS2.0即歐盟《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特定有害物質指令》2011/65/EU已于2011年7月21日正式生效,并將于2013年1月3日正式施行。屆時所有出口到歐盟各成員國的產品都必須滿足RoHS2.0的要求。相比之前的RoHS指令2002/95/EC, RoHS2.0管控范圍有所擴大,在限制物質方面維持了原RoHS指令當中6個有害物質的限制,即:鉛(Pb)、鎘(Cd)、汞(Hg)、六價鉻(Cr(Ⅵ))、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但同時提出了在未來三年內要優(yōu)先評估以下4種物質:六溴環(huán)十二烷(HBCDD)、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和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并會重點考察納米材料。RoHS2.0還將RoHS納入了CE標志的體系中,強化了制造商的職責,要求制造商對符合要求的產品制作EU符合性聲明并在成品上加貼CE標識,也就是在原有CE認證的基礎上增加了產品符合RoHS2.0指令的要求,并提交相應的CE-RoHS2.0符合性聲明。
近年來,我國LED照明產品出口勢頭強勁,在世界市場中占有極大份額,呈逐年上升的增長趨勢,是世界各國采購LED照明產品的主要區(qū)域。隨著全球LED推廣范圍的不斷擴大,市場競爭也日趨白熱化。但就目前我國的LED出口狀況來看,還存在很大隱憂,如出口貿易遭遇技術壁壘,出口企業(yè)對歐盟發(fā)達國家的地方標準不夠了解等,導致召回事件頻發(fā)。LED照明測試認證不僅保證了消費者的權益更是出口國際市場的通行證,照明出口企業(yè)只有積極應對國際標準與要求,確保從設計到生產各個環(huán)節(jié)符合照明產品的法規(guī)與要求,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樹立國際品牌,增強產品附加值。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include/js/digg.js"></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