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實習記者 段靜 丁雯
8月4日,諾基亞手機經銷商代表聚集京城,聲討諾基亞。就在同一天,同一酒店,諾基亞在北京首次召開全國指定二級代理商大會。
幾位經銷商代表出示了印有全國280多家經銷商手印和簽名的聯(lián)名狀,宣稱要“狀告諾基亞”。經銷商代表稱,他們已經向國家發(fā)改委、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分別遞上了舉報信,舉報諾基亞涉嫌價格壟斷,存在偷稅漏稅、侵害消費者權益等行為。
實際上,這是諾基亞竄貨經銷商的第三次大規(guī)模聲討。今年6月、7月,諾基亞手機經銷商分別在長沙和鄭州聲討諾基亞,他們認為,諾基亞打壓竄貨經銷商的行為涉嫌壟斷。但諾基亞對此一直不予回應。
舉報諾基亞
7月8日,諾基亞手機經銷商代表劉友明、王志堅、董居忠向國稅總局舉報諾基亞涉嫌偷稅漏稅。
8月3日,以上三名經銷商代表入京向國家發(fā)改委、國家工商總局遞交材料,舉報諾基亞涉嫌價格壟斷。
8月4日,經銷商代表小組成員在京發(fā)布舉報消息。
8月5日,亦莊開發(fā)區(qū)國稅局召經銷商代表問話,要求其對諾基亞事宜做進一步說明,并協(xié)助調查。
董居忠等人向發(fā)改委遞交了舉報信和有關材料,稱諾基亞涉嫌價格壟斷。發(fā)改委對此沒有明確表態(tài),但稱會按照程序,在兩個月內給出答復。
經銷商認為,諾基亞涉嫌通過FD(省級直控分銷商)銷售模式壟斷價格。“諾基亞與FD簽訂供貨協(xié)議約定了FD出貨給WKA的價格,甚至還有指導性價格。”他們認為,諾基亞此舉嚴重違反了《反壟斷法》,發(fā)改委應該立案查處。
根據(jù)《反壟斷法》有關規(guī)定,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下列壟斷協(xié)議:(一)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
而WKA指的就是諾基亞在FD之下所尋找和發(fā)展的地區(qū)一級的代理商。FD出貨給WKA的價格一旦違反約定,諾基亞將對FD處以重罰。
代表小組成員回憶,7月8日,國稅局有關接待人拿到舉報信后,直稱“這個事情太大了”。目前,國稅局已經指派亦莊開發(fā)區(qū)國稅局開始進行先期調查。
“諾基亞涉嫌偷稅漏稅。”一名代表稱。他們的依據(jù)來自于一個“常識性的”推斷:諾基亞對經銷商一般都是采取收費多增10%的方式,即如經銷商要提100的貨款,就要向諾基亞賬戶打入110萬元。一般情況下,多余的十萬元可以用來沖抵下次的貨款。但如果出現(xiàn)竄貨,就會從這十萬元中罰款扣錢。“沖抵貨款的話是有發(fā)票的。但是如果被扣走就沒有發(fā)票,這不就是偷稅漏稅么?”經銷商認為這種情況絕對存在。
狀告諾基亞
印有全國280多家經銷商紅手印和簽名的聯(lián)名狀上,“狀告諾基亞”是其鮮明的主題。這份聯(lián)名狀稱,經銷商同諾基亞的斗爭已經到了攻堅階段,只有狀告諾基亞才是依法維權的最有力途徑。
事實上,諾基亞與這些竄貨經銷商一直沒有過正面接觸。“諾基亞一直避而不見,我們也不知道他們在怕什么。” 一位經銷商透露,此前諾基亞曾通過中間人與經銷商約定了對話的時間和地點,卻在當天取消了活動。“我們機票都買好了,諾基亞等于是喪失了最后和我們溝通的機會。”8月3日,經銷商對中間人表示,以后不必傳話,與諾基亞的溝通之門徹底關閉。
湖南經銷商代表劉友明公布了來自諾基亞華南區(qū)內部,對竄貨商一個月的罰款明細表。“一個月六個省罰了5000多萬”,“請大家都來仔細研究這個表,看看諾基亞是怎么進行罰款的。”同時,他也表示。“我們一定會堅持到底,甚至起訴諾基亞。”
值得注意的是,經銷商聲討大會當天,諾基亞也正在同一家酒店首次召開全國指定二級代理商大會。針對經銷商的指責,諾基亞資訊總監(jiān)蔡蕓表示,竄貨商明顯是在為個人商業(yè)目的在搗亂,指責純屬無中生有。
不過,這些經銷商代表顯然沒有停下來的意向,他們要繼續(xù)狀告諾基亞。一名經銷商透露,他們很快將有下一步行動——三個省一級地區(qū)的經銷商同時狀告諾基亞。“究竟是哪三個地方,我們還不能說。”而他們要狀告的理由是諾基亞罰款太重。
“全國的經銷商都為我們捐款,我們要狀告諾基亞。”董居忠稱。此外,他表示,近期還將組織代表向芬蘭大使館情愿。“要讓諾基亞的政府來管管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