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紀委就曾調查過張春江在昌平區(qū)香堂村的一處房產,該房產是張為其母親購買的一處小四合院,被人舉報。此事最終不了了之。
2009年12月初,他的好友宋世存已被河北滄縣有關部門帶走調查,王暉隨后也被帶走調查。
2009年12月11日,張春江主動向中紀委提交了一份書面材料,提及了其有可能涉嫌違紀、違規(guī)的問題,并表示隨時接受組織調查。
2009年12月26日,經中央紀委負責人證實,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2009年12月31日,據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涉嫌嚴重經濟問題,中央已決定免去其現(xiàn)任職務。
2010年9月10日,中央紀委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檢查。
2011年7月12日,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張春江受賄案。
2011年7月22日,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張春江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