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2月21日上午消息,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ITC”)周二作出一項裁決,認定摩托羅拉移動在開發(fā)Android手機產品時侵犯了微軟一項專利,但它并沒有侵犯微軟在訴訟中提到的另外6項專利。
微軟在2010年10月向ITC提交了一份訴狀,指控摩托羅拉移動生產的Android手機侵犯了該公司持有的Windows Mobile和Windows Phone專利。Android是谷歌開發(fā)的移動操作系統(tǒng),谷歌已經收購了摩托羅拉移動。涉嫌侵權的Android設備包括摩托羅拉Droid 2、Droid X、Cliq XT、Devour和Backflip以及與這些設備相關的軟件。
根據(jù)摩托羅拉移動發(fā)表的聲明,ITC一個委員會將對行政法官(Administrative Law Judge)西奧多·埃塞克斯(Theodore Essex)做出的這項初步裁決進行評審,并有望在明年4月20日以前對此案作出最終裁決。知識產權律師弗洛里安·穆勒(Florian Mueller)指出,埃塞克斯法官的裁決表明,摩托羅拉移動侵犯了微軟一項專利的4項要求。
穆勒說:“這是一個相當有趣的專利。對于企業(yè)用戶來說,它是一項重要功能。如果他們在出差途中,甚至是在吃午飯或是在會議室中,他們希望自己可以不必返回辦公室就能安排會議。會議安排還在部分社交網(wǎng)站上日益受歡迎,所以它可能是企業(yè)用戶和個人用戶都需要的一項功能。摩托羅拉移動將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以及其他Android專利問題,還有待觀察。”
微軟副總法律顧問戴維·霍華德(David Howard)表示,“我們對ITC的初步裁決表示滿意。”而摩托羅拉移動高級副總裁、法律總顧問斯科特·奧弗(Scott Offer)也稱,該公司對周二的判決結果“非常滿意”。
奧弗說:“這項裁決絕大部分內容有利于摩托羅拉移動,我們對此非常滿意。行政法官的初步決定可能對我們產品侵犯的微軟566號專利定義做出了澄清,將有助于我們在美國市場上避免侵犯這項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