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任蘋果互聯(lián)網(wǎng)服務主管庫伊用過一段時間三星生產(chǎn)的一款7英寸平板電腦后稱,蘋果應研發(fā)7英寸的平板電腦(即市場傳言的iPad Mini)。
世界上最神秘的企業(yè)之一美國蘋果公司(Apple Inc.)發(fā)現(xiàn),將競爭對手韓國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 Co.)訴諸美國聯(lián)邦法院是有代價的:這讓自己不得不披露公司的內部情況。
蘋果和三星之間的專利訴訟案,其庭審結果可能影響市場競爭格局,因而被美國媒體稱為“世紀專利審判”。這次庭審7月30日開審,預計至少持續(xù)4周左右,兩家公司的法律團隊分別有25個小時的時間陳述。在過去的一周時間里,蘋果已公開講述了研發(fā)iPhone和iPad的全過程,展示了這些產(chǎn)品的早期設計,還描述了其產(chǎn)品研發(fā)團隊的具體情況。
此外,外界還得以一窺蘋果的戰(zhàn)略和客戶。蘋果披露的每項情況(如內部調查顯示78%的iPhone擁有者,都會買手機保護套等),都會迅速被關注,并在推特和博客上引發(fā)討論。
蘋果4年為iPhone
在美投放逾6億廣告
蘋果負責全球營銷的高級副總裁希勒(Phil Schiller)8月3日出庭作證,透露了蘋果在營銷iPhone和iPad方面的花費。他提到了一份文件。文件說,從2007年6月29日第一代iPhone發(fā)布到2011財年(截至2011年9月)結束,蘋果在美國本土共為這一產(chǎn)品投入了6.47億美元廣告費。據(jù)希勒透露,蘋果為2010年推出的iPad在美國投入了4.572億美元廣告費。
到目前為止,此案審理主要關注的是蘋果設計團隊是如何想到iPhone和iPad創(chuàng)意的。蘋果試圖證明三星剽竊了自己的設計,而三星則力圖向陪審團證明,自己的產(chǎn)品與蘋果的不同,并且蘋果是受索尼公司(Sony Corp.)產(chǎn)品(如Walkman)的啟發(fā)研發(fā)出iPhone和iPad的。
8月3日,蘋果負責公司移動產(chǎn)品軟件的高級副總裁福斯特(Scott Forstall)在作證時說,一位蘋果高管早在2011年1月就主張,應研發(fā)一臺屏幕為7英寸的平板電腦(即市場傳言的iPad Mini)。盡管有消息稱蘋果正在研發(fā)尺寸更小的平板電腦,但該公司對小于其9.7英寸iPad的產(chǎn)品是否具市場吸引力一直存有異議。
福斯特在質證過程中說,現(xiàn)任蘋果互聯(lián)網(wǎng)服務主管庫伊(Eddy Cue)在用過一段時間三星生產(chǎn)的一款7英寸平板電腦后,發(fā)電子郵件給蘋果首席執(zhí)行長庫克(Tim Cook)說,7英寸平板電腦會有市場,蘋果應該研發(fā)7英寸的平板電腦。
“搏擊俱樂部”式
iPhone研發(fā)管理
福斯特還作證說,2004年蘋果就如何組建iPhone研發(fā)團隊制定了不同尋常的規(guī)則。當時iPhone研發(fā)工作被稱為“紫色項目”(Project Purple)。
福斯特說,蘋果已故聯(lián)合創(chuàng)始人喬布斯(Steve Jobs)曾對他講,不能雇用蘋果以外的任何人員來研發(fā)用戶界面,即出現(xiàn)在顯示屏上的按鍵和圖像。福斯特說,自己因此找到了來自蘋果內部的“超級明星”,對他們說自己要開展一個秘密項目,需要幫助。
據(jù)福斯特回憶,他們首先“鎖定”了蘋果辦公樓的其中一層,在這里安裝了攝像頭和門禁卡,以增加這一項目的安全性。此外,他還依據(jù)項目代號“紫色”將這一樓層命名為“紫色宿舍”(purple dorm)。他們在前門上貼了寫有“搏擊俱樂部”字樣的標牌。一部根據(jù)同名暢銷書改編的電影就叫《搏擊俱樂部》,片中人物被告知不能談論自己所做的事。
福斯特還在法庭上說,他的團隊中有1000人直接向他報告,每次召開員工全體會議,參會人數(shù)通常會達到2000人。
上周初,蘋果提供給法庭一份長達99頁的文件。該文件展示了一些早期的iPhone原型機。這些至少可追溯到2006年初的機型包含了一些球狀后側和直角邊的設計。另外的一些文件則披露了iPad設計過程中經(jīng)歷的改動,例如,蘋果曾考慮為設備增加一個支架。
第一代iPhone差點難產(chǎn)
蘋果也做市場調查
1995年起供職蘋果的資深設計師斯特林格(Christopher Stringer),是蘋果公司的第一位證人。據(jù)華爾街日報此前描述,斯特林格以白色西裝和一頭長發(fā)亮相法庭,打扮入時。
蘋果有一個由15人組成的設計師團隊,這個團隊向蘋果設計大師艾夫(Jonathan Ive)報告,斯特林格就是這個團隊中的一員。
7月31日庭審時,斯特林格回顧了蘋果的多個原型機,其中包括扁平的iPhone、四四方方的iPhone以及比較厚的iPad等?!度A爾街日報》稱,這些草圖和原型機最少可追溯至2006年。其中有一款原型機比現(xiàn)在的iPhone更扁,形狀更似磚頭;還有一款與現(xiàn)在的iPhone類似,但后面印著“iPod”的字樣。
斯特林格細述了研發(fā)iPhone過程中遇到的一些挑戰(zhàn),包括玻璃面板的安放,以及設計不影響天線的手機邊框環(huán)繞鋼帶等。
被問到該設計團隊如何敲定最后的iPhone設計時,斯特林格說,“這是我們所有設計中最漂亮的,當我們看到出來的這個東西之后,我們知道就是它了。”
但這款iPhone差一點就沒能面世。斯特林格說,即使是喬布斯也懷疑,這一前所未有的設計能否生產(chǎn)出來。
斯特林格證詞的另一部分討論了對iPhone購買者的調查。觀察人士對蘋果的市場調查特別有興趣,眾所周知,喬布斯認為蘋果不需要依賴“焦點小組”(focus group)這樣的方法來決定如何設計新產(chǎn)品。
然而,在開庭之前,蘋果提交了一份2011年5月對iPhone使用者進行的調查。蘋果的這份文件顯示,在包括美國和中國在內的國家里,對蘋果品牌的信任是促使消費者購買蘋果產(chǎn)品的決定性因素之一。
斯特林格在作證時說,這類調查被認為是重要的商業(yè)機密,因為調查競爭對手的客戶非常困難。
三星指責iPhone
“抄襲”Walkman
一些沒有與陪審員分享的信息引發(fā)了本案開庭以來的最大爭議。本案7月30日進行了陪審團的選任,7月31日和8月3日進入證人舉證環(huán)節(jié)。美國地區(qū)法院法官高蘭惠(Lucy Koh)阻止三星拿出它認為可以證明iPhone的設計靈感來自索尼產(chǎn)品(如Walkman)的證據(jù)。三星此舉,旨在削弱蘋果關于三星剽竊iPhone的原創(chuàng)設計的指責。
三星的一名代表與記者分享了上述證據(jù),蘋果因此要求法庭懲罰三星。8月3日,高蘭惠駁回了蘋果的請求,但對三星的律師團隊提出了批評,并對每一位陪審員進行了調查,確保他們沒有閱讀過這份材料。[!--empirenews.page--]
高蘭惠說,“我不會允許任何無關因素影響對案件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