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煤電站國際EPC項目設備質量控制特點
燃煤電站國際EPC項目中,設備質量對整個項目的成敗影響重大。與國內常規(guī)EPC項目相比,國際EPC項目存在以下不同:
1.1質量理念不同
國內EPC項目,費用、質量、進度并駕齊驅,統(tǒng)籌考慮,而國際EPC項目質量第一,要求絕對執(zhí)行合同,絕對執(zhí)行標準,絕對執(zhí)行程序,面對質量問題,不會讓步于項目工期與費用。1.2國際標準與國內標準不同
對于國際EPC項目,對大部分國內供應商來說,缺乏經驗,國際標準不熟,存在較大設備質量風險。
1.3質量等級劃分標準不同
國內EPC項目對于設備的質控等級一般按照設備價格劃分,而國際EPC項目,所有的設備材料都同等重要,設備質量控制等級取決于設備與材料是否可控、在控,質量等級實行動態(tài)調整。因此,對于國際EPC總包方來說,要想快速接軌國際EPC整體要求,必須提升質量控制意識,轉變質量控制理念,改變傳統(tǒng)的質量控制模式,把質量控制工作滲透到全范圍并貫穿于項目生命周期全過程。
我公司實施的燃煤電站國際EPC項目,供應商設備質量控制流程如圖1所示。
2燃煤電站國際EPC項目質量控制模式
為滿足國際EPC項目質量控制要求,需要從以下關鍵點進行質量把控:
2.1供應商考察
供應商能力與水平是設備質量能否可控、在控的根本所在。國際EPC項目在考察產品供應商時,不應僅僅局限于企業(yè)知名度與企業(yè)規(guī)模,而是必須基于被考察的產品,實地調研供應商及其主要分包商的設計能力、加工制造能力、質量控制能力、國際標準的執(zhí)行能力。供應商考察至少由設計工程師與質量工程師共同參與,考察人員需要完成供應商考察報告)DDR),作為供應商選用與否的重要參考,DDR報告結論為不合格的供應商,實行一票否決制。
2.2基于合同的供應商設備設計文件審查
國際項目EPC合同的技術條件的辨識、分解是國際項目獲得成功的首要條件,項目執(zhí)行過程的一切活動均要以合同要求為基礎,滿足合同要求是最重要的項目質量目標。
基于EPC合同、技術協(xié)議、標準對供應商設計文件進行審查,包括設備設計計算書、設備圖紙,確保其強度計算、設計選型、部件材質、結構形式、尺寸、技術要求等滿足合同要求。設計文件批準后,方可備料、投產。
2.3供應商ITP審核與批準
供應商1TP應基于合同、技術協(xié)議、標準、批準的設計文件,編制專用的1TP。1TP涵蓋全流程,每個條目需要包含檢驗的依據以及合格的標準,1TP每個條目至少應包括供應商、總包方、業(yè)主的見證參與方式,并注明每個條目最終形成的文件。
2.4供應商工藝制造文件質量控制
基于合同、技術協(xié)議、標準、批準的設計文件,嚴格審核供應商wPs-POR、PwHT、NDT、鑄鍛工藝、彎管工藝、成形工藝、噴涂工藝等工藝文件。
審核供應商試驗大綱:壓力試驗大綱、動靜平衡試驗大綱、性能試驗大綱、功能試驗大綱、試運轉試驗大綱;同時提前審核資質類與設備校驗類文件:焊工資質證書,無損探傷人員資質證書,焊機、熱處理爐、焊材保溫爐等生產設備校驗報告,檢驗設備、儀器儀表的校驗報告,確保其滿足要求。
2.5供應商質量控制體系審查
從質保體系入手,對設備廠家進行質保體系審查,找出設備廠家存在的質保體系漏洞與不足,并要求其限期糾正,以發(fā)揮供應商自身質保體系的質量控制作用。
通過供應商質保體系審查,及時糾正個別設備廠家圖紙缺失編校審三級控制、焊材庫管理不規(guī)范、工藝文件不執(zhí)行、原材料入廠復檢不滿足程序文件、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檢驗不遵守規(guī)章制度等管理問題,同時也糾正針對EPC項目的質量控制組織機構不健全,沒有配置質量經理、二級質檢等問題。
2.6產品實體質量控制
2.6.1ITP執(zhí)行
將ITP中的w點通過檢驗計劃表的格式通知總包方及業(yè)主,一周以內的w點見證計劃必須準確,一周以上、三周以內的見證計劃,可以預估時間,以防止ITP中的w點漏通知、漏檢驗等問題。
每一條ITP執(zhí)行完成,必須當場由供應商質檢工程師、總包方質量工程師、業(yè)主或者oE質量工程師共同簽署見證點,包括文件R、w、H點。
2.6.2過程質量檢驗
過程巡檢,根據合同、技術協(xié)議、標準、圖紙,對材料、尺寸、焊接、熱處理、分包外購、試驗、油漆防腐等各環(huán)節(jié)均嚴格監(jiān)督,確保制造過程符合要求。
2.6.3質量問題管控
對于ITP見證、過程質量巡檢過程中發(fā)現的質量問題,形成NCR、質量問題清單,并定期跟蹤、關閉。
2.6.4加強對分包商質量管控
對于分包商采用與供應商同樣的質量管控舉措,在此基礎上采取額外管控措施。
(1)實施統(tǒng)一品牌,對重要分包外購件指定品牌,比如全廠電機、全廠減速機、全廠執(zhí)行機構、全廠油漆等:在實際執(zhí)行中審查分包、外購是否滿足合同對品牌的要求。
(2)加強對分包、外協(xié)的控制,參與對重要分包商的考察與選擇。關注分包商質量控制體系的執(zhí)行情況:根據分包設備質量控制情況,動態(tài)調整對分包外購質量控制等級。
(3)要求供應商全方位對分包商進行管控,所有發(fā)送的分包商的w點、出廠驗收等檢驗,要求供應商提前三天到分包商實施預檢,檢驗合格后通知總包方及業(yè)主方進行檢驗。
2.6.5廠內預組裝,杜絕現場安裝問題
要求在廠內最大化預組裝,以規(guī)避現場安裝質量風險。建議對鍋爐鋼結構、主廠房鋼結構、鋼煤斗、水箱、油罐浮頂、凝汽器模塊等結構類設備實施預組裝:對中低壓管道在廠內實施工廠化預制。通過廠內最大化預組裝,能夠極大地減少現場工作量,提升產品整體質量。
2.6.6重大設備在廠內完成性能試驗
發(fā)電機、三大變壓器、開關柜等電控設備在廠內完成FAT出廠試驗:全廠電機在廠內完成例行試驗及需要的型式試驗:三大風機、三大泵、空壓機、真空泵、氧化風機、全廠閥門、全廠泵等設備在廠內完成性能試驗:振動篩、振動給料機等全廠轉動類設備在廠內完成試運轉試驗,不把問題帶到現場。
2.7QRC質量放行
所有制造檢驗全部完成并合格、所有ITP執(zhí)行完成、所有文件批準完成、所有質量問題全部關閉,對于每一批次出廠發(fā)運的設備,實施設備出廠質量放行(QCR),并由供應商、總包方、業(yè)主共同簽署QCR放行單,方可允許設備出廠發(fā)運。
2.8質量資料專項管控
設備完工的同時,所有質量資料應打包整理成質量完工數據手冊,質量資料整理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簽字版的ITP:
(2)工藝制造程序文件:wPs-PoR、PwHT、NDT、防腐程序:
(3)原材料類:原材料材質單、材料代用單、焊材材質單、材料復檢報告(化學成分、機械性能、硬度等):
(4)過程檢驗報告類:下料單、尺寸檢驗報告、焊接檢驗報告、熱處理報告、無損探傷報告、壓力試驗報告、平衡試驗報告、噴砂防腐檢驗報告:
(5)整機試驗報告類:功能試驗報告、性能試驗報告、試車試驗報告、FAT試驗報告、型式試驗報告等:
(6)NCR清單。
以上所有質量資料整理成質量包,限期移交總包方。
3燃煤電站國際EPC項目設備質量控制模式總結
隨著我國企業(yè)"走出去"的步伐加快,國際EPC業(yè)務逐漸增多,如何在國際舞臺上打出一片天地,采購設備的質量控制將是重中之重,我國大部分EPC總包方多年來習慣于國內EPC管理模式,應注重對國際EPC質量控制模式與理念的轉變。
國際EPC項目設備質量控制模式要求完全基于合同、技術協(xié)議、標準、工藝、程序,以供應商源地評審作為質量控制的起點,涵蓋了設備的設計計算、圖紙審核、工藝文件審核、實體設備監(jiān)造、設備出廠放行,穿插分包外購控制、工廠化預制與預組裝等質量控制措施,最終簽署設備出廠放行單QCR,形成一個完整的設備質量控制過程。
燃煤電站國際EPC項目采購設備全過程質量控制模式,有利于提升燃煤電站國際EPC項目的設備質量控制能力,全面提升燃煤電站國際EPC項目的執(zhí)行能力,為國際化發(fā)展提供堅實基礎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