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奇虎難下”
直擊7小時庭審鏖戰(zhàn):奇虎訴騰訊濫用QQ打壓360,壟斷界定爭議再起
“人數(shù)已經(jīng)滿了……”這不是廣州恒大的主場比賽,而是奇虎360公司(QIHU.NYSE)起訴騰訊的庭審現(xiàn)場。
昨天早晨8點半不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門外,這兩家互聯(lián)網(wǎng)明星公司的訴訟旁聽證像促銷券一樣搶手。“你們都回去吧。”法院工作人員說,“沒有座位了。”
未能進場的人士并不知道,這是一場比上班還“耗人”的審理,算上三個半小時的“中間休息”,總時長達到十個半小時。
這回,“老冤家”奇虎360叫板騰訊涉及的是反壟斷訴訟——稱其濫用其即時通訊工具QQ的市場支配地位,強制用戶卸載已安裝的360軟件。雙方的爭議點包括即時通訊市場定義范圍、騰訊是否在該市場具有支配地位以及是否排除限制他人競爭等。
如今的奇虎和騰訊就像互黏上手的濕面粉。自2010年秋天雙方同推排斥對方的軟件開始,“3Q”大戰(zhàn)登場。雙方的上一次訴訟以360被判構成不正當競爭收場。
昨天,騰訊控股(00700.HK)股價上漲3.41%,報收236.8港元,盤中曾升至237港元歷史新高。
法庭內(nèi)外的“硝煙”
微博中的私信功能算不算騰訊QQ的直接競爭對手?在昨天的庭審中,這個問題讓法官也頗為頭疼。
事實上,如何界定即時通訊的概念和市場范圍是新一季“3Q大戰(zhàn)”的核心爭議,這涉及到對于騰訊是否在該領域造成壟斷的認定。
奇虎360希望上述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騰訊則想把相關市場界定得更寬,這樣QQ所占的市場份額才會降低。
一名遲到錯失旁聽機會的外地律師向《第一財經(jīng)日報(微博)》記者表示,該案是廣東省首例反壟斷糾紛案,其審判將具有示范意義。
在庭審現(xiàn)場,奇虎360代理律師表示,微博的即時通訊功能與QQ會產(chǎn)生競爭的關系,但前者不是即時通訊工具。對此,騰訊方面律師回應,即時通訊的市場競爭已經(jīng)不是單純的軟件競爭而是平臺的競爭,360方面僅僅將即時通訊限定在軟件的領域有些不妥。
“我提出抗議!”類似的呼喊不時響起。
昨天的庭審從早上9點開始,至11點開始中間休息,下午的審理從14點30分持續(xù)到19點36分。
法庭外同樣彌漫著看不見的硝煙——兩家的公關部門也在忙碌,上午庭審還沒有結束,在場的媒體就收到了“中午有專訪”的通知。
奇虎360認為,坐擁QQ的騰訊將QQ軟件管家與即時通訊軟件相捆綁,并且以升級QQ軟件管家名義安裝QQ醫(yī)生,濫用了市場支配地位,損害了競爭,違反《反壟斷法》規(guī)定。
原告在援引《反壟斷法》第十七條部分條款的同時稱,騰訊在“3Q大戰(zhàn)”期間的“二選一”行為是典型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為,導致360大量用戶流失。
對于“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jīng)營者”,《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羅列了幾種應當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包括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騰訊律師代表認為,QQ并不具備市場支配地位,目前包括海內(nèi)外的很多公司都能提供即時通訊服務,比如微博、MSN等;此外,傳統(tǒng)的電子郵件、電話、短信等都是即時通訊的形式,與QQ都有競爭關系。
本次被告騰訊實際上是指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騰訊計算機公司,分別為QQ即時通訊軟件的著作權人和實際運營人。這兩家公司的背后則是騰訊控股。
奇虎360公司法務總監(jiān)韓晗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盡管國內(nèi)外都沒有對“即時通訊”這個相關市場作出明確定義,然而騰訊把微博、郵箱、社交網(wǎng)站等都囊括到“即時通訊”的范圍里面,明顯把相關市場擴大化,當這個定義無限大的時候,騰訊在相關市場的份額就會變小,其說法并不合理。
奇虎360采用的第三方機構艾瑞咨詢(微博)發(fā)布的《中國即時通訊行業(yè)發(fā)展報告》顯示,騰訊的市場份額達76.2%,而其他任意一個經(jīng)營者的份額都不超過7%,該市場為典型的完全壟斷市場。
騰訊控股財務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四季度,其即時通信服務活躍賬戶數(shù)達到7.21億。而根據(jù)發(fā)布于2012年1月的《第29次中國互聯(lián)網(wǎng)絡發(fā)展狀況統(tǒng)計報告》,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國網(wǎng)民規(guī)模突破5億。
騰訊專家證人,現(xiàn)任中國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的姜奇平認為,艾瑞咨詢的報告有嚴重缺失,并且市場份額并不是認定市場壟斷的判斷標準。
奇虎360季報顯示,截至2011年三季度,360系列產(chǎn)品擁有的月活躍用戶數(shù)量為3.7億。
微軟(微博)案的參考意義
雙方并沒有避諱“歷史淵源”。
庭審進行到了晚上6點20分,騰訊方面的律師一臉疲憊地表示,這次反壟斷訴訟背后更深層的原因是奇虎360在“記仇”。
有舊仇更有新恨。
事實上,新一季“3Q大戰(zhàn)”涉及的是一場互為原告、被告的訴訟。
奇虎360向騰訊提出1.5億元的索賠。
而騰訊起訴“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也已經(jīng)得到了廣東省高院的立案。騰訊不僅要求對方停止開發(fā)、傳播“360扣扣保鏢”及相關軟件,同時向奇虎360賠償經(jīng)濟損失1.25億元。目前,此案因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尚未排定開庭日期。
2010年秋天,奇虎360指稱騰訊方面掃描用戶硬盤、侵犯用戶隱私,并提供專用工具來卸載或遏制騰訊QQ的部分功能。騰訊反擊,用戶面臨“二選一”,“3Q大戰(zhàn)”一觸即發(fā)。2011年4月底,騰訊起訴奇虎360不正當競爭案勝訴。
“3Q大戰(zhàn)”只是他們所在的這個市場“兵戎相見”的縮影。
奇虎360方面曾經(jīng)數(shù)度和各大互聯(lián)網(wǎng)公司爆發(fā)“口水戰(zhàn)”,分別被百度和金山等公司訴不正當競爭或詆毀商譽,奇虎360最終均被判敗訴。而就在本案開庭前不久,網(wǎng)易指騰訊抄襲其“新聞客戶端設計”掀起罵戰(zhàn)。
廣東盛唐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家毅向本報記者表示,360和騰訊之爭實際上是對市場的爭奪,而騰訊到底是否屬于壟斷,還要由國家相關主管部門認定。
王家毅認為,關于騰訊將360排除出其運行環(huán)境并對其實際權利造成影響,后者可以提起侵權之訴。如果僅僅是因為騰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360展開訴訟,在目前國內(nèi)的法律上,還找不到依據(jù)。
據(jù)其分析,本案的問題關鍵是,在新的網(wǎng)絡環(huán)境下,對于具有一定市場地位的公司,或者說具有支配地位的經(jīng)營者來說,經(jīng)營者之間能否創(chuàng)造一個和諧的競爭環(huán)境,這是目前法律沒有規(guī)范到的。
美國眾達律師事務所北京代表處的合伙人律師愛唯哈(SebastienJ.Evrard)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本案與當年微軟反壟斷案頗有相似之處。
2004年,歐盟就微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對微軟處以約5億美元的罰款。前者認為,微軟將其Windows多媒體播放器與Windows視窗運行系統(tǒng)捆綁銷售的做法違反競爭法。
“在騰訊案中,關鍵爭議點之一是騰訊要證明其有合法正當?shù)睦碛蓪⑵渥援a(chǎn)的殺毒軟件與其即時聊天工具捆綁銷售,從而排除例如奇虎之類的其他殺毒軟件。”愛唯哈說。
本次庭審之前,工信部公布了《規(guī)范互聯(lián)網(wǎng)信息服務市場秩序若干規(guī)定》,明確了禁止實施的侵犯其他互聯(lián)網(wǎng)信息服務提供者權益的行為,包括惡意干擾用戶終端上其他互聯(lián)網(wǎng)信息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或者產(chǎn)品的下載、安裝、運行和升級。插圖/蘇益
附表“3Q大戰(zhàn)”始末
資料來源:本報整理
2010年9月26日騰訊強推QQ電腦管家
2010年9月27日360推隱私保護監(jiān)控QQ
2010年10月14日騰訊起訴360不正當競爭
2010年10月29日360強推“扣扣保鏢”,稱讓QQ安全快速更好用,而騰訊稱其為非法外掛,將追究法律責任
2010年11月3日法院正式受理騰訊起訴。同時,騰訊公司致信用戶:要么刪除360軟件,要么退出QQ軟件
2010年11月5日一些互聯(lián)網(wǎng)公司宣布與360對抗到底
2010年11月21日工信部發(fā)出關于批評雙方的通報
2011年4月底騰訊起訴360不正當競爭案勝訴,法院判定360賠償騰訊40萬元
2011年9月底上述案件終審判決結果維持一審原判
2012年4月18日360訴QQ“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開審,索賠1.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