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技界,科學家會給每一個科技術語一個明確的定義,但機器人問世已有幾十年,機器人的定義仍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意見。原因之一是機器人還在發(fā)展,新的機型、新的功能不斷涌現(xiàn)。根本原因主要是因為機器人涉及到了“人”的概念,成為一個難以回答的哲學問題。就像機器人一詞最早誕生于科幻小說之中一樣,人們對機器人充滿了幻想。也許正是由于機器人定義的模糊,才給了人們充分的想象和創(chuàng)造空間。
其實并不是人們不想給機器人一個完整的定義,自機器人誕生之日起,人們就不斷地嘗試著說明到底什么是機器人。但隨著機器人技術的飛速發(fā)展和信息時代的到來,機器人所涵蓋的內容越來越豐富,機器人的定義也不斷充實和創(chuàng)新。
在世界各國不同的語言中,Robot是機器人的代名詞。廣義的說機器人就是“充分應用各種技術,在現(xiàn)實世界起各種作用的智能化系統(tǒng)?!钡鲊茖W家從不同的角度出發(fā),給出的定義有所不同。
國際標準化組織的定義:
1, 機器人的動作機構具有類似于人或其他生物的某些器官(肢體、感受等)的功能;
2, 機器人具有通用性,可從事多種工作,可靈活改變動作程序;
3, 機器人具有不同程度的智能,如記憶、感知、推理、決策、學習等;
4, 機器人具有獨立性,完整的機器人系統(tǒng)在工作中可以不依賴于人的干預。
中國科學家定義:
機器人是一種具有高度靈活性的自動化機器,這種機器除能動作外應具備一些與人或動物相似的只能,如感知、動作、規(guī)劃和協(xié)同。
美國機械協(xié)會的定義:
一種用于移動各種材料、零件、工具和專用裝置的、用可重復編制的程序動作來執(zhí)行各種任務的多功能操作機。
日本科學家定義:
1967年,日本科學家森政弘與合田周平提出的:“機器人是一種具有移動性、個體性、智能性、通用性、半機械半人性、自動性、奴隸性等7個特征的柔性機器”。
日本科學家加藤一郎提出的具有如下3個條件的機器稱為機器人:
1,具有腦、手、腳等三要素的個體;
2,具有非接觸傳感器(用眼、耳接受遠方信息)和接觸傳感器;
3,具有平衡覺和固有覺的傳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