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億(人民幣,下同),這是中國電信與中國聯通的C網最終成交價。
6月2日,中國電信與中國聯通宣布訂立框架協議,電信上市公司將以438億元的價格收購CDMA業(yè)務,而電信集團以662億元的價格收購CDMA網絡資產。
同時,聯通與網通合并的具體操作方案也獲公布,中國聯通將向每股中國網通股份支付1.508股中國聯通股份,向每股中國網通美國托存股份支付3.016股中國聯通美國托存股份。
聯通獲利最多
對于此次重組可能造成的市場結果,業(yè)界看法不一,有人看好新電信,有人看好新聯通,也有人認為新運營商仍很難超越中國移動。雖然最后的大贏家難以確定,但對于已確定的這一輪資產騰挪,多數業(yè)內人士都認為聯通“占了便宜”。
“比如聯通與網通的合并,有人按公布的換股方案算了筆賬,這個價格相當于網通資產僅溢價3%就向聯通出售,這與之前市場普遍預測的20%左右的溢價比例相去甚遠。”業(yè)內人士指出。普遍看法認為這是國家有關部門不愿讓聯通、網通僵持于價格談判,影響融合進程和市場情緒,“反正原本就是大股東國資委的‘左手倒右手’”。
而聯通從電信的CDMA收購中更是獲利不少。“CDMA網絡資產的價值倒是與成交價差不多。2004年聯通CDMA精品網工程基本結束舉行發(fā)布會時,一直負責網絡建設的聯通市場部副總經理張云高稱公司已累計為CDMA網絡建設投入680億元人民幣。如果這一數字屬實,倒是與最后的成交價打了個平手。”業(yè)內人士表示。
“但根據這兩年的聯通財務報表,CDMA業(yè)務總資產值和年收入均與成交價438億相差甚遠。并且,在2007年,CDMA服務的ARPU值為58.1元;但在今年的頭三個月,這一數值為53.3元,又有下降。當然在電信接手之后可能會把CDMA業(yè)務做起來,但它肯定得投入不少人力、物力、財力。”該人士表示,“此外,業(yè)界對CDMA業(yè)務的最大肯定就是它有4000萬用戶,但撇開其中的水分不說,重組之后很可能會有不少流失。因此,總的來說,最后的成交價肯定是過高。”
不僅如此,一位中國電信人士向記者表示:“其實建網根本不會花費太多,而且現在的CDMA網很差,我們拿過來以后優(yōu)化也要花很多錢。CDMA業(yè)務發(fā)展得很不好,就拿深圳來說,CDMA網的用戶數基本是小靈通的四分之一。CDMA網的基站數量也和小靈通差不多,只是室分系統(tǒng)多一些,也就是說在戶外時兩者的信號強度差不多。CDMA網現在只是靠上網用戶撐著,這部分用戶的ARPU值很高,但其他高低端用戶均流失得很嚴重。”
電信出高價只為牌照
在兩家運營商關于CDMA收購的框架協議訂立之前,已有消息傳出,在雙方的有關談判中,聯通報價1200億元,而電信砍價一半。
這一說法流傳不久,電信、聯通就公布了1100億元的價格,業(yè)界普遍認為這是因為“電信急著拿到移動牌照,不愿讓中國移動再領先更多”。根據中國移動發(fā)布的數據,今年1~4月,公司月新增用戶數均超過700萬,4個月新增用戶總數已超過CDMA網用戶數的一半。
前面提及的中國電信人士向記者說得很直接:“其實我們買CDMA網主要就是為了拿移動牌照。網絡要不要都無所謂。”
在公布方案之時,中國電信董事長王曉初也承認此次對CDMA的收購作價偏高,但電信并不想與聯通陷入無休止談判的泥淖,所以盡早落實了交易。“提早幾個月取得C網,差價可以用利潤賺回來。”王曉初這么認為。
分、合問題仍未解決
此次電信與聯通公布的框架協議中,收購價格定得很明確,但關于人員及資產的分割與合并的說法仍較含糊。而中國聯通(澳門)有限公司和聯通華盛公司的歸屬也未確定。
協議中指出,交割后,兩家公司分別擁有的CDMA網絡和GSM網絡所共享的資產按對等原則向對方提供必要的經營條件和服務保障,其中IT系統(tǒng)和增值業(yè)務平臺至2009年3月31日(也就是電信向聯通支付最后10%對價的期限)前對等使用。“共享問題的解決可能就會在這一時限。如果需要,雙方可能達成新的合作協議。”業(yè)內人士表示。
基于這一關系,該人士認為,在未來的運營格局中,電信和聯通無疑將形成典型的競合關系。“三大運營商都不會只是競爭對手,相互間都會有合作。但相比之下,電信和聯通的合作無疑會更多。”
在人員安排方面,協議指出,劃分到電信的員工總數將按2007年CDMA服務收入占聯通同期總服務收入的比例確定,劃分范圍為2007年12月31日在職的合同制雇員。其中,與CDMA業(yè)務直接相關的專業(yè)員工全部劃分至電信;其它為CDMA業(yè)務發(fā)展及綜合管理提供支撐等工作的員工將按一定比例劃分到電信,具體方案將另行商議。
“這種說法就很模糊,給電信、聯通的爭奪人才留下了很大的空間,特別是那些‘為CDMA業(yè)務發(fā)展及綜合管理提供支撐等工作的員工’,他們是最有價值的。”一位業(yè)內人士認為。
但也有專家認為這是正常的步驟程序。“人員安排需要時間,要體現雙方價值最大化。人員、設備都需要一點點劃分,不可能一個公告就全部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