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珠海建市以來也是拱北海關緝私局成立以來涉案金額最大的走私手機案,該案被告人劉某東出庭受審,其是走私集團香港負責人之一。經劉某東參與的走私手機涉案金額逾10.6億元人民幣,偷逃應繳稅款1.54億元。法院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宣判。
“80后”主犯昨受審
經審查,自2001年起,以黃某凱、陳某林(均另案處理)等人為首的走私手機集團,設立走私訂貨機構、拆貨機構和派貨機構等部門,并先后委派王某豐、陳某全(均另案處理)和被告人劉某東等人為香港據點的總負責人,負責將采購的品牌手機和配件拆散后,以“水客”偷帶、邊境地道走私和海上運輸走私等方式將手機主機和配件大肆走私到內地。
昨日,出庭受審的劉某東是1985年出生,自2004年開始為該集團的深圳營運點工作,“負責散戶開單”。2007年6月到達香港據點并成為負責人之一,直接向集團頭目陳某林負責。
據劉某東供述,他的工作是組織和管理人員拆機,幫助核對進貨和派貨數額,使用金算盤財務軟件對集團業(yè)務進行管理并直接向陳某林匯報。
據劉某東供述,他剛到香港時,該集團的拆機業(yè)務還不是很多,后來逐漸增加,“我在香港時每天少則幾百臺,多則四五千臺”。這些拆分好的手機主機再由該集團派貨給下線的“物流”系統(tǒng)走私入境。
一次帶七八十部手機
2008年2月和7月,海關部門先后在深圳文錦渡口岸和珠海九洲港口岸查獲該集團走私入境的手機1200多部,貨值226萬余元人民幣。
海關緝私人員抓獲該走私集團的銷售部門負責人王某洲(另案處理)后,從其住處查獲了該走私集團載有用金算盤財務軟件系統(tǒng)記錄的財務電子賬目的移動硬盤一個。
據該財務賬目統(tǒng)計,該集團僅從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1月10日走私入境的手機就共計516606臺,經拱北海關關稅處核定,僅該批手機就價值人民幣906756575.89元,涉嫌偷逃稅款為131750955.47元。
經拱北海關關稅處核定, 該集團從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共走私入境品牌手機65萬多部,價值10.6億元人民幣,偷逃應繳稅款1.54億元。劉某東所在的走私集團利用“水客”身體藏匿的方式通過珠海九洲港口岸向境內走私手機,海關人員先后偵破的4起案件均與劉某東直接相關。
據劉某東昨日在法庭上供述,“水客”們通過九洲港口岸走私入境的方式是身體藏匿。“每天有十幾個‘水客’運貨,把手機綁在腰部或腿部,每次能帶七八十部手機。”
據了解,此案是珠海市建市以來,也是拱北海關成立以來,珠海查獲的涉及金額最大的走私手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