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設備制造商最近陷入了訴訟的海洋。無論是蘋果還是微軟,紛紛就專利問題向Android設備制造商發(fā)起了“挑戰(zhàn)”。如果說蘋果的行為是為了鞏固iPhone在智能手機市場的地位,那微軟扛起了捍衛(wèi)專利大旗的原因何在?Sharon Pian Chan在Seattle Times上發(fā)表的文章,也許能夠說明其中一點真相。 以下為文章全文:
微軟正在苦苦尋找下一項可以為它帶來巨額利潤的業(yè)務,最近它在移動軟件領域找到了一個,但卻不是它寄以厚望的windows phone,而是Android,這個由競爭對手谷歌開發(fā)的、極受歡迎的免費手機操作系統(tǒng)。
過去的九個月里,微軟對一些生產(chǎn)Android手機和平板電腦的公司發(fā)起了“攻勢”。它采取起訴或者勸說的方式,要求那些公司就Android某些功能含有的部分技術支付授權費,因為它認為自己擁有那些技術的專利權。
過去兩周里,有四家公司表示愿意支付授權費。四月份,Android智能手機的主要制造商之一宏達電和微軟達成協(xié)議,每生產(chǎn)一部Android手機就向微軟支付5美元。
路透社援引韓國媒體的報道稱,微軟已經(jīng)開始和三星這家世界上最大的Android手機生產(chǎn)商就授權問題進行談判。但是微軟、谷歌和三星都拒絕對這件事發(fā)表評論。
微軟的首席法律顧問布拉德·史密斯在六月接受記者采訪時承認了這個事實。在被問及Android是否成為微軟的一項新業(yè)務時,史密斯說,“這個問題沒有什么好遮掩的,我們很高興能和Android設備制造商們達成授權協(xié)議。”
花旗的分析報告透露了HTC每生產(chǎn)一部Android手機就向微軟支付5美元的消息。史密斯覺得“這看上去是個很合理的價格。”但是他同時表示,微軟開出的windows phone授權費不止5美元。
“在微軟,我們總是為我們的產(chǎn)品和顧客充當后盾。”史密斯說,“谷歌也說它為產(chǎn)品充當后盾,但是有時候他們站得太后了,大家都看不到他們了。”
微軟的新?lián)u錢樹
谷歌的數(shù)據(jù)顯示全球每天生產(chǎn)50萬臺Android新設備。如果微軟能夠成功從每臺Android手機和平板電腦上都收取5美元,它一年收取的專利費即高達9.13億美元。
在微軟,如果一項業(yè)務的年收入能達10億,那它就會受到特別的重視。2010財年,微軟的娛樂和設備部門用包含Xbox和移動軟件在內(nèi)的業(yè)務為微軟創(chuàng)收81億美元,營業(yè)利潤高達6.79億美元。而谷歌此前聲稱,包括搜索、廣告和其他服務在內(nèi),它的移動業(yè)務創(chuàng)收10億美元。谷歌雖然免費向制造商們提供Android系統(tǒng),但是如果制造商想獲得一定期限內(nèi)最新版本的獨家授權,還是必須得向谷歌付費。
谷歌說全球有1億的Android用戶,而市場研究機構(gòu)IDC發(fā)布的報告顯示,谷歌有望今年年底占有40%的智能手機市場份額。
諾基亞的塞班系統(tǒng)曾經(jīng)長期統(tǒng)治整個手機市場,但是最近卻市場份額縮水到21%。蘋果手機保持了16%的份額,而黑莓手機則下滑到15%。微軟的windows phone和上一代Windows Mobile略增至6%。 分析師普遍認為微軟今后幾年將在手機市場較快增長,因為windows phone將成為諾基亞在第四季度新推出手機的操作平臺。
過去的windows mobile系統(tǒng)在技術上并不先進,蘋果則不允許其他公司使用它們的系統(tǒng)——鑒于這種情況,先進而又免費開放的Android就吸引了眾多的平板電腦和手機制造商。
微軟還未開發(fā)出一個專門針對平板電腦的操作系統(tǒng),可以同時在平板電腦和傳統(tǒng)電腦上運行的windows 8 也正在研發(fā)中,預計將在2011年10月份或者2012年上市。
2010年10月,微軟在華盛頓西部的地區(qū)法院上訴摩托羅拉,正式向Android設備制造商發(fā)起了進攻。它聲稱摩托羅拉的Droid手機侵犯了微軟九項專利權。微軟同樣也起訴了巴諾書店(Barnes & Noble),認為巴諾書店的Nook電子書閱讀器也侵犯了它的知識產(chǎn)權。微軟起訴的這兩款產(chǎn)品的相似之處就在于它們使用的都是Android操作系統(tǒng)。
過去幾周里,Onkyo、Velocity Micro、General Dynamics Itronix 和Wistron等一些同樣制造Android設備的小公司宣布它們會向微軟支付授權費。而戴爾、索尼、索愛、華碩、宏碁、LG和東芝等大型公司則成為微軟的潛在目標。
只有一個公司不在微軟的瞄準鏡內(nèi),那就是谷歌。
巨頭間的暗戰(zhàn)
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院教授馬克·勒姆利(Mark Lemley)說,IT行業(yè)大公司通常會避免相互之間直接起訴。他說:“這有點像冷戰(zhàn)思維。你擁有讓我退出市場的實力,我也有讓你退出市場的實力,所以我們?yōu)楹芜€要自相殘殺呢?”
勒姆利同時認為,企業(yè)之間起訴彼此是客戶也并不多見,“但是有趣的是,這場智能手機訴訟揭開了IT行業(yè)里和平共處的偽裝。國內(nèi)公司們都在明里暗里血拼市場份額,誰也不知道這個市場會陷入怎樣地動蕩。”他分析說,類似的事件在航空無線電產(chǎn)業(yè)發(fā)展的初期也曾發(fā)生過,它在某種程度上會扼殺創(chuàng)新。
圣克拉拉大學法學院的專利法教授科林·陳(Colleen Chien)認為微軟在知識產(chǎn)權的事情上變得激進多了。
微軟、谷歌及其他公司最近又分成不同陣營,爭奪北電網(wǎng)絡的移動技術專利。最終,微軟所在的陣營取勝??屏终f:“他們不僅在法庭和拍賣行對專利展開激烈爭奪,同時還在市場上進行爭奪客戶的大戰(zh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