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象類 (聲明方法的存在而不去實現(xiàn)它的類被叫做抽象類)
抽象類就是不能使用new方法進(jìn)行實例化的類,即沒有具體實例對象的類。
對象不能由抽象類直接創(chuàng)建,只可以通過抽象類派生出新的子類,再由其子類來new對象。
當(dāng)一個類被聲明為抽象類時,要在這個類前面加上修飾符abstract。?
在抽象類中的成員方法可以包括一般方法和抽象方法。
2.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就是以abstract修飾的方法,這種方法只聲明返回的數(shù)據(jù)類型、方法名稱和所需的參數(shù),沒有方法體,也就是說抽象方法只需要聲明而不需要實現(xiàn)。
當(dāng)一個方法為抽象方法時,意味著這個方法必須被子類的方法所重寫,否則其子類的該方法仍然是abstract的,而這個子類也必須是抽象的,即聲明為abstract。
補(bǔ)充:
抽象類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包含抽象方法的類一定要被聲明為抽象類。抽象類本身不具備實際的功能,只能用于派生其子類。抽象類中可以包含構(gòu)造方法,但是構(gòu)造方法不能被聲明為抽象。
抽象類不能用final來修飾,即一個類不能既是最終類又是抽象類。
abstract不能與private、static、final、native并列修飾同一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