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暴風集團下發(fā)關注函:說明“風行網已收購暴風TV”是否屬實
12月19日早間,深交所向暴風集團下發(fā)關注函:要求說明媒體報道“風行網已收購暴風 TV,將接管暴風 TV 平臺和系統(tǒng),雙方目前正在做內容整合”是否屬實。
以下為關注函全文:
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我部關注到,近日有媒體報道稱“風行網已收購暴風 TV,將接 管暴風 TV 平臺和系統(tǒng),雙方目前正在做內容整合”,你公司股價于 12 月 18 日漲停。
你公司作為暴風 TV 的運營主體深圳暴風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暴風智能”)的第一大股東,請就以下事項進行核查并作出說明:
1.上述媒體報道是否屬實,你公司是否知悉該事項。如是,請 補充披露股權收購或業(yè)務合作的具體情況,對公司主業(yè)經營的影響, 能否化解公司主業(yè)陷入停頓的風險,并核實知悉該事項的具體時間以 及是否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如否,請及時對相關問題 進行澄清并充分提示風險。
2.請結合暴風智能的公司章程等文件,補充說明暴風智能的內 部決策流程和管理制度,你公司是否能夠參與暴風智能的重大決策, 對上述媒體報道事項是否能夠充分行使股東權利,維護你公司的合法 權益。
3.你公司在 2019 年上半年末對收購暴風智能形成的商譽全額計 提減值準備 1.35 億元,在暴風智能不再納入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范 圍后,你公司又對暴風智能的長期股權投資全額計提減值準備。請結合前述媒體報道,以及暴風智能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核實說明你 公司對暴風智能相關商譽和股權投資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合理性。
4.請你公司結合上述事項的核實情況以及公司目前存在的各類 風險事項,向投資者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5.你公司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 請你公司就上述問題涉及的相關事項進行核查,并在 2019 年 12 月 23 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
同時,我部鄭重提醒你公司: 上市公司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其他相關規(guī)定, 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 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我部還關注到,你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披露《關于公司收 到北京證監(jiān)局行政監(jiān)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 會北京監(jiān)管局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jiān)管措施,請你公司盡快整改, 并就整改進展和結果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充分提示風險,切實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特此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