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消息,據韓國媒體報道,7月1日韓國漢城警方逮捕一名向韓國進口中國山寨手機的巴基斯坦人,指控他和另外11名經銷商涉嫌使用假冒商標。
據報道,從2008年三月至今,該團伙一共向在韓國的外藉人士出售手機一千多臺。其售賣的山寨手機主要假冒諾基亞和三星,價格每部僅為20萬韓元(約為人民幣1000元),因此銷售頗佳。依靠這批山寨手機,他共獲利約2億多韓元(約合人民幣107萬元)。品牌主要是諾基亞和三星。
據韓國關稅廳統(tǒng)計,中國盜用三星電子手機商標的情況在中國市場所占比例高達10~12%。
除韓國對中國山寨手機進行打擊以外,還有許多國家也對山寨手機十分頭疼。
2008年7月,所有中國產手機在巴基斯坦市場幾乎被完全停止銷售,這主要是因為中國產的山寨機共用IMEI號碼的緣故。
而在2009年6月中旬,印度對外貿易總局局長稱,凡是沒有IMEI(國際移動設備識別碼)的手機將不得進口到印度。此舉被認為是針對中國的山寨手機,因為每個月從中國進口到印度的“山寨機”大約有80萬部,而且它們大多沒有IMEI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