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語言的括號選擇:[ ] or ( )?
Go 語言設計者 Robert Griesemer 和 Ian Lance Taylor 近日在 Golang 官方論壇發(fā)帖討論關于泛型及其括號使用的問題。
他們提到很多人表達了對泛型語法的擔憂,特別是在類型參數(shù)聲明和函數(shù)實例以及泛型的括號選擇方面。
常見的計算機鍵盤提供了四對單字符對稱括號,分別是小括號 ( )、方括號 [ ]、花括號 { } 以及尖括號 < >?;诖?,他們解釋了目前泛型草案在示例代碼中使用小括號的原因。首先,Go 使用花括號來劃分代碼塊、復合字面量 (composite literals)和一些復合類型,因此幾乎不可能在沒有嚴重語法問題的情況下將花括號用于泛型。至于尖括號,解析器在某些情況下要求 >> 需要 unbounded lookahead。
所以只剩下 ( ) 和 [ ] 可供選擇。然而缺少修飾的方括號會在數(shù)組和 slice 的類型聲明中造成歧義,在解析索引表達式時也會引起小程度的歧義。因此在設計之初他們決定使用小括號,因為小括號似乎更符合 Go 語言的風格,而且看起來問題最少。
為了使小括號正常工作,并且為了向后兼容,他們表示不得不在類型參數(shù)列表中引入 type 關鍵字。最后,他們在參數(shù)列表、復合字面量和嵌入類型中發(fā)現(xiàn)了額外的解析歧義,而這些歧義需要嵌套更多的小括號來解決。不過即便如此,他們還是決定繼續(xù)使用小括號,因為當時還有更重要的設計問題需要解決。
現(xiàn)在他們決定重新考慮這個最初的決定。如果僅使用方括號聲明類型參數(shù),那么聲明數(shù)組的方式如下所示:
type A [N]E
不過這就無法與泛型的聲明進行區(qū)分:
type A[N] E
但如果能接受額外的 type 關鍵字,那么歧義就會消失:
type A[type N] E
此外,使用小括號時產生的歧義似乎不會出現(xiàn)在方括號中。下面是一些使用方括號但不需要額外嵌套小括號的例子:
using () using []
funcf((T(int)) funcf(T[int])
struct{ (T(int)) } struct{ T[int] }
interface{ (T(int)) } interface{ T[int] }
[](T(int)){} []T[int]{}
為了更好地理解以及進行測試,他們表示將開始對原型實現(xiàn)進行修改,讓泛型能使用小括號或方括號(注意不能同時混用,只能使用其中一種)。這些修改將首先提交到 dev.go2go 分支,最終會出現(xiàn)在 Go playground 上。
Robert 和 Ian 表示,除了使用方括號,還有另外經過充分研究的符號可以選擇,這些方案能讓他們做出更明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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