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能不能搶老板發(fā)的紅包,如今這成了個難題。昨日,一則消息在網絡和朋友圈中熱傳:有公司老板在上班時間通過微信群發(fā)了一個紅包,結果搶紅包的“前三甲”被罰了500元,理由是上班時間玩手機。
為了測試大家的反應,昨日,記者在兩個微信群中發(fā)了這個問題:“老板在上午10時發(fā)微信紅包,你會搶么?”在作出回復的98人里,69人表示會搶。
然而,當記者再把那條關于“領導用紅包釣魚”的新聞發(fā)到微信群中后,不少群友表示:“嚇死了,以后領導的紅包不敢搶了!”
為測員工責任心 微信紅包成魚餌
據媒體報道,1月4日上午10時左右,成都一家集團公司的董事長羅先生在一個員工微信群里發(fā)了一個60多元的紅包。當天,有3人在工作時間就搶了紅包。到了下午,集團辦公室作出了處罰通報:工作時間搶紅包的三人,每人處罰500元。
“手氣最好的,也就搶了10多元。”有員工表示,這樣太不值得了。據悉,在此之前,該公司曾在QQ群里發(fā)過一個通知,其中一條就是“從2016年1月1日開始,上班期間嚴禁玩手機、聊微信、發(fā)朋友圈。公司總部辦公室隨時接收匿名舉報(以截圖為證)。”
對此,董事長羅先生表示,之所以進行了這項“新穎”的測試,是因為公司搞燃氣,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安全,容不得一點馬虎,平時要求一直很嚴格。“我們這行都強調責任心,稍有馬虎就容易出事。”據悉,羅先生發(fā)紅包的微信群里都是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如果是年輕人就算了,關鍵有些都已經三四十歲了,管理層都這樣干,還怎么帶員工?”
專家:老板不算違法
廣東省律協副會長肖勝方對此表示,由于涉事公司在此之前已經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不準在上班時間玩手機、聊微信,因此從法律意義上說,羅老板處罰有關員工并沒有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guī)定。但這并不意味著,老板可以隨意定任意“奇葩”規(guī)定,而必須合乎行業(yè)特點。
吐槽 有的老板侵犯隱私
事實上,“紅包釣魚”并非羅先生首創(chuàng)。早在去年7月,就有網友在貼吧上發(fā)了一個微信工作群的截圖,圖中顯示發(fā)紅包的老板說:“搶紅包的都沒有好好工作。”
除了“紅包釣魚”,老板們監(jiān)控員工的手段還有不少。曾經在某民營企業(yè)工作的鐘先生告訴記者,他當時的老板曾經在辦公室里安裝攝像頭,監(jiān)控員工的工作狀態(tài)。
還有網友吐槽稱,老板曾經打印了厚厚一疊MSN聊天記錄甩在她面前,說這都是她在上班時間不務正業(yè)的證據。這名網友感到隱私全無,不久后就辭職了。
難堪 搶不搶紅包都不好
在外企工作的李女士告訴記者,部門里很多時候都通過微信群來溝通工作。如果在這個時候,領導忽然發(fā)了一個紅包,對于員工來說也就是手指點一點的事兒。也是上一秒還在談工作呢,下一秒就搶紅包了,可這并不能說明員工就是不務正業(yè)。
公務員梁先生則坦言,“有時候領導也會在微信群里分享一些段子,如果是上班時間,那是接還是不接呢?如果不接,也許領導會認為員工不捧場??扇绻恿?,萬一回頭領導說,上班時間還有空刷群,那不是百口莫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