螞蟻金服員工受賄是怎么回事?螞蟻金服員工受賄獲刑
螞蟻金服員工受賄是怎么回事?7月12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掛出了一則判決書,公布了螞蟻金服兩名員工因受賄而被抓捕的經過、判決結果等信息,引發(fā)外界廣泛關注。
近年來,國內知名大公司頻頻爆出貪污腐敗案。360、阿里、百度、優(yōu)酷等互聯(lián)網(wǎng)巨頭均被披露出高級職員涉嫌貪污受賄等案件。
7月12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掛出了一則判決書,公布了螞蟻金服兩名員工因受賄而被抓捕的經過、判決結果等信息,引發(fā)外界廣泛關注。在公示近五天之后,該判決書于7月17日被撤回。
判決書顯示,涉案的兩名螞蟻金服內部員工劉慶南和孫晶系螞蟻金服的數(shù)娛中心商務經理和數(shù)娛中心高級業(yè)務專家。兩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吳錚(北京金朋元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孫冰(盛付通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負責人)處理所提供公司的各類涉賭、涉詐投訴事件,幫助相關公司審核通過以及及時通知其應對支付寶公司的檢查。2016和2107兩年間,劉慶南和孫晶收到了吳錚、孫冰二人通過銀行卡轉賬和現(xiàn)金輸送等方式贈送的謝禮,涉案金額共計高達1400萬元。
據(jù)悉,劉慶南和孫晶二人因被舉報嫖娼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于2017年8月9日被民警拘捕調查。被告人吳錚和孫冰也相繼歸案。
判決書顯示,2018年6月21日,被告人劉慶南、孫晶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告人吳錚、孫冰因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提起公訴。
最終,劉慶南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孫晶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吳錚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孫冰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