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公司與雷曼簽署中超聯(lián)賽廣告設備合作協(xié)議,雷曼光電由此成為中超聯(lián)賽led設備制造類唯一合作伙伴。
中超公司與雷曼合作期限為5年,雷曼提供總價值高于2200萬元的LED設備,中超公司付給雷曼1540萬人民幣和12分鐘賽場廣告資源。然而,這份看似非常普通的合作協(xié)議,卻招致一系列軒然大波。
迫于輿論壓力 二圈廣告消失
足管中心副主任、中超公司董事長于洪臣透露,與雷曼的合作被提升到董事會召開股東大會的高度:“在此次合作談判過程中,中超公司完全按照公司章程履行職責,先后召開了兩次董事會和一次股東大會,對包括雷曼光電在內的數(shù)家LED企業(yè)進行評估,最終經過第二屆第六次股東大會討論同意與雷曼光電進行合作?!?/P>
根據協(xié)議,第一塊LED顯示屏將于本賽季最后一輪比賽的北京國安主場亮相,其余的從2012賽季首輪比賽起在所有賽場出現(xiàn)。迫于前不久輿論高度關注“中超二圈廣告被賤賣”所帶來的壓力,中超公司和雷曼在合作協(xié)議中取消了中超賽場二圈廣告,這也意味著至少在明年的中超賽場不會擺放第二圈廣告牌。用雷曼董事長李漫鐵的話說:“是雙方的誠意和智慧”促成了這項合作。
廣告價值巨大 雷曼股票漲停
簽約后的第二天,有媒體給出一套雷曼的“盈利公式”,如果按照其計算方式,雷曼投入的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以北京國安俱樂部為例:每場比賽有30分鐘廣告時段,5秒為一個單位,每個單位報價8000元。雷曼在每場比賽擁有12分鐘廣告時長,每場比賽720秒,144個單位,8000元一個單位,每場銷售上限為115.2萬,全年15場比賽為1728萬。雷曼在中超14個賽場每年的理論銷售上限為2.4192億,五年累計價值為12.096億!受利好消息拉動,26日股市開盤后,雷曼一路沖高,每股上漲1.28元,漲幅達9.97%后漲停封頂。
廣告銷售在理論上與實際情況有一定差距,針對不同的客戶會有不等的折扣,即便雷曼一刀切以5折銷售,五年仍有超過5億的廣告價值,而且14家俱樂部今后五年還要為LED設備支付總計1540萬元的養(yǎng)護費用。雷曼銷售部經理昨天表示,受原材料等不確定因素影響,雷曼實際投入的LED設備價值會高于協(xié)議規(guī)定的2200萬??衫碚撋喜还茉鯓颖容^,雷曼這單生意的性價比都高得令人HOLD不住。當然,雷曼賺“嗨”了也僅僅是“紙上談兵”,或如中超公司副總李虹所講的那樣:“看看咱們的足球市場,廣告哪兒有那么好賣。理論上存在這些廣告都賣不出去的可能,人家雷曼就自己打形象廣告了?!钡?,在央視明年復播中超的重大利好背景下,發(fā)生雷曼“賠本賺吆喝”的概率極低。
中超公司副總 表示自己清白
雙方簽約前夕,導致中超公司前任總經理魯俊下課的神秘短信再現(xiàn)江湖,這一次短信的內容直指中超公司副總李虹:“雷曼再公告,中超LED合作黑幕重重,原雷曼副總李虹搖身一變利用現(xiàn)今身份吃定中國足球和中國足協(xié),與雷曼狼狽為奸,用12分鐘廣告,價值5年2億4千萬元和1540萬元現(xiàn)金,全部利益歸雷曼所有(萬達5500萬現(xiàn)金廣告回報才10分鐘),來換取最多不超過2200萬元的LED設備,勾結雷曼,欺騙中超俱樂部和中國足協(xié),套取利益高達上億元,可見黑幕之驚人,請各位有良知的人士一起把真相揭開。”
簽約發(fā)布會上,李虹做出公開澄清:“我確實在雷曼工作過,我也向董事會匯報過,我沒有跟任何人隱瞞過工作經歷,我在2007年在那里工作過8個月時間。在這次合作工作的談判中,我認為我們的資源置換是價值對等的,我們通過董事會討論論證。在短信里,有人說中超公司5年的資源值2個億,包括拿萬達的投入來做對比,萬達更多體現(xiàn)在冠名上,整個中超聯(lián)賽的資源,不單一地體現(xiàn)在賽場廣告,還有產品的推廣,曝光率,它是一個綜合的指標。中超公司的前提是不支付任何現(xiàn)金,這種置換是等值的交換。”
足協(xié)雷曼表態(tài) 接受公眾監(jiān)督
發(fā)布會上,足管中心副主任、中超公司董事長于洪臣和雷曼公司董事長李漫鐵,多次強調這樁合作要接受公眾監(jiān)督。
據記者統(tǒng)計,兩人在致辭中上述表態(tài)共四次,每人兩次提及。于洪臣著重強調:“選擇雷曼公司,就意味著必須接受監(jiān)督和評估”。李漫鐵則表示,由于雷曼是上市公司,這樁合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操作,重大問題須對外公布”,李漫鐵承諾:“雷曼有胸懷接受公眾的監(jiān)督?!?/P>
于洪臣致辭時提到,之所以選擇作為戰(zhàn)略合作伙伴,LED設備制造類唯一合作伙伴,看重的是這家公司的實力,雷曼在美國有一百多塊LED屏投入使用。而據雷曼散發(fā)的宣傳材料上顯示,國慶60周年天安門閱兵式超大顯示屏LED器件也是出自該公司。
中超牽手雷曼已是不可更改的事實了,但深層次的問題并沒有完全解決。每年中超公司都會專門發(fā)布一個客戶保護條款,首先要保證中超公司的利益,然后才會允許其他方面去進行商務開發(fā)。對于各俱樂部而言,由于中超公司保護條款每年都有擴大,市場可供開拓的空間已逐漸縮小。據悉,雷曼已經著手成立廣告公司,如果再加入雷曼的競爭,各俱樂部開發(fā)經營方面將更加困難。更可怕的是,針對某一客戶,如果俱樂部開價1000元,雷曼哪怕開價800元,也能直接把俱樂部的客戶搶走了,這樣必然造成惡性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