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近日要求,用戶寬帶上網記錄至少留存60天,這項規(guī)定引發(fā)了不少網友的強烈關注。媒體報道說,中國網通目前已令各地分公司進行調查,對用戶無上網日志或上網記錄留存時間不到60天的情況進行整改。
為此,新民網13日連線了幾位律師,部分律師對網通的“60天存留制”表示質疑。
上海普若律師事務所姚建國律師對新民網稱,網通這項新規(guī)涉嫌“合同違約”。姚建國表示,“60天存留制”并未在一開始寫進網通與用戶間的合同,而擅自修改合同是不合法的。同時,對于網通稱此項規(guī)定是“為打擊網絡淫穢色情收集證據”的說法,姚建國認為“滑稽可笑”。
他對新民網說,打擊網絡色情是監(jiān)管部門的事情,不能靠網友自覺,何況當局并沒有出臺強制性規(guī)定,要求上網用戶保留記錄。
上海國浩律師集團事務所斯偉江律師亦提出了四點質疑。他對新民網說,第一,“60天留存制”可能增加了用戶的負擔;其次,涉嫌侵犯用戶隱私;第三,如果“60天存留制”沒有寫進合同中,網通無權做此要求;第四,即便這項規(guī)定也是不平等條款,不具備法律效力。
但上海紹剛律師事務所周丹律師則對此持不同看法。在與新民網連線中他表示,在目前的法律中,網通的這一做法并沒有明確的禁止性規(guī)定。同時,這一做法本身也沒有違法。
在周丹看來,就像商家有權保留所有的商品銷售發(fā)票一樣,網通也可以保留用戶的上網記錄。他對新民網說,問題的關鍵是看公安機關如何利用網通提供的上網記錄認定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