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訴自媒體“金融八卦女”侵犯名譽權案,二審判決結果近日已出爐:法院駁回“金融八卦女”所屬金八傳媒公司的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并宣布“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資料顯示,該案件的一審判決結果為: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判決認定“金融八卦女”對百度構成名譽侵權,判令其在新浪微博、“金融八卦女”應用軟件等平臺顯著位置持續(xù)登載致歉聲明十日,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并向百度賠償合理維權支出損失、經濟損失共計17萬元左右。
在二審判決出爐之后,“金融八卦女”已在其官方微博正式刊登致歉信。
“金融八卦女”與百度的侵權糾紛源自前者于2016年11月發(fā)布的題為《原來是向海龍向百度道德委員會舉報的李明遠(復盤李明遠在百度的軌跡)》的文章。文章中杜撰了沒有權威消息來源和明確事實依據(jù)的所謂“黑幕”,并在網絡中廣泛傳播。
該篇文章發(fā)出后,百度于2016年11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金融八卦女”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相關經濟損失。伴隨長達兩年的維權,最終百度勝訴。(三木)